1. 財產與財產關系的特征不包括
無產階級就是沒有財產而因此“失去的只是鎖鏈”的階級。它是社會最不保守的階級。
資產階級就是控制生產資料而挪用雇傭勞動者的勞動的階級。 資產階級 資產階級時代的特點是:它使階級對立簡單化了,整個社會日益分裂為兩大相互直接對立的階級——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農奴—→城市市民—→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行會工業(yè)經營—→工場手工業(yè)—→現(xiàn)代大工業(yè),中間階級—→現(xiàn)代資產者。
現(xiàn)代資產階級本身是一個長期發(fā)展過程的產物,是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一系列變革產物。 “用一種沒有良心貿易自由代替了無數(shù)特許的和自力掙得的自由?!?/p>
資產階級在歷史上曾經起過非常革命的作用。 資產階級的影響: 由于一切生產工具的迅速改進,由于交通的極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野蠻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來了。
它的商品的低廉價格是用來摧毀一切萬里長城、征服野蠻人最頑強的仇外心理的重炮。
它迫使一切民族采用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 擁有統(tǒng)一的政府、統(tǒng)一的法律、統(tǒng)一的民族階級利益和統(tǒng)一的關稅的民族。
無產階級 隨著資產階級即資本的發(fā)展,無產階級即現(xiàn)代禁欲階級也在同一程度上得到發(fā)展。 無產階級經歷了各個不同的發(fā)展階段,它反對資產階級的斗爭是和它的存在同時開始。
最初是單個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工廠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地方的某一勞動部門的工人,同直接剝削他們的單個資產者作斗爭。
他們不僅僅攻擊資產階級的生產關系,而且攻擊生產工具本身。
工業(yè)的進步把統(tǒng)治階級的整批成員拋到無產階級隊伍里去,或者至少也使他們的生活條件受到威脅。
他們也給無產階級帶來了大量的教育因素。
2. 財產所有權的特征不包括什么
1、反映財產屬性不同?? 產權:指的是以財產所有權為核心的一組權利的有機結合體,強調財產關系的社會屬性。 所有權:是指對財產歸屬關系的權利規(guī)定,確定的是財產的最終歸屬關系,強調財產關系的物質屬性。
2、外延不同?? 產權:表現(xiàn)為財產歸屬關系,也表明了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的關系,產權比所有權有著更廣泛的外延。 所有權:表明的是一種生產資料的所有制關系,是對財產歸屬做出的權力規(guī)定,集中體現(xiàn)在財產的歸屬權上。
3、內涵不同?? 產權:內含各項權利的設置,除了必須考慮財產關系外,還要更多地考慮人際關系。 所有權:以財產關系為核心設置權利,反映由人擁有物而產生的各種現(xiàn)象的本質屬性。
3. 既具有財產關系又具有人身關系的是
民事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三者缺一不可。其中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可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自然人按照其年齡和精神狀況可進一步區(qū)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三種,須注意這三種類型人在后面合同訂立中其訂立合同的法律后果有不同的約定。財、物、行為、非物資財富可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這里需注意作為行為和非物資財富(智利成果)的區(qū)別。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權利和義務兩方面,其中權利包括自己有權和要求別人不能兩方面,義務也包括自己應當和不應當做兩個方面。
民事法律關系,指 基于 民事法律事實并由民事法律規(guī)范調整形成的 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是民法所調整的 平等主體之間的 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
民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的不同:
1、概念不同:民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xiàn),這種關系受民事法律規(guī)范調整。
2、被調整不同:民事關系既受道德的調整也受法律的規(guī)范,民事法律關系受法律調整的民事關系;
3、范圍不同:民事關系包含民事法律關系也包含其他平等體之間的社會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一般是自愿設立的;
2、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所形成的社會關系。但主要是財產關系;
3、民事法律關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實而形成的社會關系;
4、民事法律關系是以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基本內容的社會關系;
5、民事法律關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補償性和財產性。 民法調整對象的平等性和財產性也表現(xiàn)在民事法律關系的保障手段上,即 民事責任以財產補償為主要內容,懲罰性和非財產性責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責任形式。
4. 簡述財產關系的特征
您好,財產關系(property relation),生產關系的法律用語,即在法律上被確認的所有制關系。是指人們在產品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經濟內容的關系。特征:
1.這種財產關系的主體處于平等的地位2.這種財產關系一般是在自愿的基礎上發(fā)生的 3.這種財產關系一般是有償?shù)娜缒芙o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shù)幕卮稹?/p>
5. 財產與財產關系的特征不包括哪些
換言之,是指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創(chuàng)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財產。
一個家庭是否存在家庭共有財產,取決于兩個條件:一是有無共同的生產經營活動;二是家庭不是僅僅由一對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組成。
家庭共有財產具有以下特點:(1)家庭共有財產的形成,以家庭成員間的家庭共同生活關系的存續(xù)為前提,一旦家庭共同生活條件消滅,家庭共有財產也因此失去其存在的基礎而隨之消滅。
(2)家庭共有財產只能產生于具有特殊的人身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即只有在具備某種特殊的身份關系的家庭成員間,才可能形成家庭共有財產的關系。
(3)家庭共有財產由家庭成員共享所有權,由家庭成員共同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
(4)家庭共有財產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員在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勞動收入,家庭成員交給家庭的財產、家庭成員受贈的財產,以及在此基礎上購置和積累起來的財產等。
(5)家庭共有財產是以維持家庭成員共同的生活或生產為目的的財產。
如果某個家庭成員以其勞動收入購買個人需要的物品,則一般不視為家庭共有財產。
對于家庭共有財產,各家庭成員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家庭成員間另有約定的以外,對于家庭共有財產的使用,處分或分割應取得全體家庭成員的同意,任何家庭成員都不得隨意處分。
現(xiàn)代社會家庭可表現(xiàn)為不同的經濟組織形式,故家庭財產的種類、范圍、價值等呈現(xiàn)出復雜多樣的特征。
在對家庭共有財產糾紛進行處理時,應遵循以下標準:(1)根據(jù)財產所有權取得的法律事實的不同以及財產所有權人數(shù)量等因素的不同,嚴格地把家庭共有財產與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xù)期間,家庭成員所取得的個人財產區(qū)別開來。
對非財產所有人的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而主張權利的任何請求,均不予支持。
(2)在家庭共同生活關系存續(xù)期間,若有人未經其他家庭成員共有人同意而私自處分家庭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其處分行為無效。
(3)當家庭對家庭共有財產的性質發(fā)生了爭議時,對凡不能證明是按份共有的均推定為共同共有,并按共同共有的有關原則對該項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理。
(4)嚴格區(qū)別父母子女給付的贍養(yǎng)費積累購置的財產與父母子女共同投資購置的財產的所有權的權屬。
子女向父母給付的贍養(yǎng)費是其應盡的法定義務。
父母將該贍養(yǎng)費積蓄起來而購置的財產的所有權當然屬于父母,對這些財產子女沒有所有權。
(5)嚴格區(qū)分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行為與家庭成員之間的贈與行為。
前者是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需家庭成員共同為之;后者是家庭成員對個人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無須征得其他家庭成員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