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方支付模式,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支付給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fā)貨;買方收到貨物,檢驗貨物,并且進行確認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2018年3月,網聯下發(fā)42號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機構接入網聯渠道,明確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的直連都將被切斷,之后銀行不會再單獨直接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代扣通道。
1、第三方支付是什么?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通過與網聯對接而促成交易雙方進行交易的網絡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買方選購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臺提供的賬戶進行貨款支付(支付給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賣家貨款到賬、要求發(fā)貨;買方收到貨物,檢驗貨物,并且進行確認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將款項轉至賣家賬戶,
2017年1月13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了一項支付領域的新規(guī)定《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今后將統(tǒng)一交存至指定賬戶,由央行監(jiān)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占用客戶備付金。2018年3月,網聯下發(fā)42號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機構接入網聯渠道,明確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的直連都將被切斷,之后銀行不會再單獨直接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代扣通道,
2、經濟法中什么是第三方支付?
東奧中級會計職稱為您解答:從狹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具有一定的實力與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借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采用和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tǒng)中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在手機端進行的互聯網支付,也叫做移動支付,通過此平臺實現資金在不同支付機構賬戶或者銀行賬戶之間的轉移和劃撥。
第三方支付的特點是獨立于商戶和銀行,為客戶提供支付結算服務,從廣義上將,第三方支付在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是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絡支付、預付卡發(fā)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你可以在會計相關從書中找到關于經濟法中第三方支付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