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屬于財產權的是
權利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大類。人身權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下面又可分為姓名權、肖像權等具體權利。
財產權分為物權和債權兩大類,物權下面又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再具體往下分有地役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根據身份的不同有不同的權利,權利很多無法一一列舉。
2. 產權包括財產的什么權
房屋產權人與所有權人的區(qū)別
1、性質不同:
房屋產權人,即代表產權所有人(也就是產權擁有者),法律上認定的是財產(動產與不動產)登記的合法擁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戶主”。
2、權利不同:
產權人包括擁有房屋一切權利,同時還包含房屋地契的權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擁有權,沒有地契權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產權證上為一人,也應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3、戶口關聯性不同:
產權人是指該戶的戶主,與房屋無關,可以既是戶主又是房屋產權擁有者,也可以不是戶主,卻是房屋產權擁有者。而所有人只能是戶主。打個比方,如果戶主改成你女兒,產權還是你的,房管局網上還是顯示是你的房子。
3. 屬于財產權的有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對公民的基本權益進行了規(guī)定。在民法典中,公民享有的權利包括了人身權與財產權這兩種。人身權包括的范圍較大,包括生命健康權、姓名權等與財產并無關聯的一些權利。那民法典人身權的規(guī)定有哪些?一起通過以下的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人身權的規(guī)定有哪些?
《民法典》新增人格權編,調整因人格權的享有和保護產生的民事關系,其中包括人身權的規(guī)定。
第四編??人?格?權
第一章??一般規(guī)定
第九百八十九條??本編調整因人格權的享有和保護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guī)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一條??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條??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或者繼承。
第九百九十三條??民事主體可以將自己的姓名、名稱、肖像等許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許可的除外。
第九百九十四條??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第九百九十六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第九百九十七條??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第九百九十八條??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外的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應當考慮行為人和受害人的職業(yè)、影響范圍、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