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內閣和英國內閣在初始階段有相似性,在發(fā)展中漸漸演化有了區(qū)別,光榮革命后的英國內閣逐步走上現代內閣之路。我們說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典范就是英國,英國的國王只是一個虛君,沒有行政權,沒有立法權,而英國的內閣有立法權,首相有行政權,其性質類似于總統制國家的總統。
1、明朝內閣和近代英國內閣有什么區(qū)別?
明朝內閣和英國內閣在初始階段有相似性,在發(fā)展中漸漸演化有了區(qū)別,光榮革命后的英國內閣逐步走上現代內閣之路。談內閣制的區(qū)別主要不是看組成人員、處理事務,關鍵是看對誰負責,首先談下明代的內閣明朝開國后,采用了元朝的制度,設置中書省,負責全國行政事務,統領六部九卿和各行省,所有的政務都是先上報丞相,丞相再決定上報皇帝與否。
這個制度下中書省是決策機構,但得對皇帝負責,這么牛逼的部門,不適合存在于老朱家的世界中。結構性的沖突結果就是朱元璋從限制到廢除中書省,(明朝內閣本質上是皇帝的秘書機構)廢除中書省的后果就是皇帝需要親自處理全國的政務。這樣龐大的工作量,沒有一個團隊是不行的,朱元璋起初選了四個老人,一年就證明不行。在洪武十三年十一月,朱元璋仿照宋制設殿閣大學士,侍左右,備顧問,
內閣的雛形具備。在太子朱標死后(一直負責處理政務,朱元璋對臣下不信任,對兒子是少見的信任),復相之聲再起,為此,告誡所有人誰再談立相即處死其全家,并昭示相關講話讓全天下人知曉。到了明成祖朱棣時期,終其一朝,內閣人員沒有大的變動,朱棣率大軍常年駐屯北京,太子以監(jiān)國身份在南京處理國家政務,形成了“皇帝主軍,太子主政”的格局。
其中閣臣楊榮、金幼孜、胡廣常年隨從朱棣,“扈從行營,贊襄軍務”獲得恩寵獨多,始終受重用,只是胡廣在永樂十六年病逝;楊士奇、黃淮、解縉多隨太子處理政務,黃淮和楊士奇輔佐皇太子監(jiān)國,君王與太子的矛盾如君相矛盾一樣,也是歷史發(fā)展的重要矛盾,因此三人命運多舛。也正是這一結構,無論政局向哪發(fā)展,總有閣臣會成為股肱之臣,內閣成了一個基本的制度,
內閣制度形成之后,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票擬權、參與召對(參機務),到了張居正時期一度權力極大。但要注意內閣沒有下屬部門,沒有直接下發(fā)公文的權力,內閣所有的意見都需要通過皇帝,內閣處理的所有事情都是皇帝安排的,內閣只對皇帝負責。再來談下英國的內閣1688年的英國光榮革命和1689年的《權利法案》,確立了“英國式君主立憲制”,
在這之后的25年,是英國現代制度的初創(chuàng)時期。王權衰落與議會地位的上升,以及王位繼承問題也通過立法形式解決,英國的內閣最先是從樞密院(privycouncil)派生出來的。樞密院是多鐸王朝時期的中央政府結構,主要由地位顯赫的政府大臣、王室成員、國王私人顧問等組成,1617年,在樞密院下有一個外交委員會,但這個委員會完全對國王負責,輔佐國王處理對外事務,隨著發(fā)展,他的權力逐步擴張,演化成后來的內閣會議。
這個有點像處理軍務的軍機處最后成了大清的責任內閣,到這時候,內閣會議是對國王負責,權力和同時期明朝內閣差不多。(英國內閣也是慢慢演化出來的)在光榮革命后,內閣會議不再是國王的御用工具,逐漸發(fā)展成為國王和議會共同行使權力的核心機構,在威廉三世后期,因為國王常年應對歐陸戰(zhàn)爭,內閣會議逐漸由此前的私密機構演變成為公開機構;在安妮國王時期,輝格黨逐漸實現了對內閣的控制,內閣與議會實現一致,政府運轉效率提高。
之后內閣政治逐步發(fā)展,到了18世紀末,內閣完全對議會負責,總結在初始階段:明朝內閣與英國內閣很像,都是秘書部門,對國王(皇帝)負責;隨著時間發(fā)展,部門逐步有了更多權力,英國內閣成了實體中央政府;明朝內閣也獲得了較大權力,但秘書部門屬性沒有改變;清代的軍機處也沒跳出這個維度。光榮革命后,王權得到限制,內閣逐步向議會負責,現代內閣制度形成,
2、明朝內閣與英國內閣,在行政上有什么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