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款:-1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上市公司治理2.1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當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明確與上市公司在重大問題上的決策程序,保證上市公司獨立性的具體措施,以及從事證券市場和上市公司相關工作的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問責機制。1、上市公司證券發(fā)行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guī)范上市公司的證券發(fā)行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jù)《證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
更新時間:2024-03-13標簽: 控股股東上市清算分割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資產(chǎn)的分割 全文閱讀